中國籃協裁委會對總決賽前四場比賽的宣判質量做出了評價,公佈的結果顯示,G1全場宣判質量為100%,G2為81.25%,G3為80%,G4為92%。從數據中能夠明顯看出,G1的吹判質量最高,而G2和G3的吹判質量相對較差。
知名媒體人付政浩針對G2和G3的裁判情況進行了嚴厲批評。他指出:“無論是從籃協公佈的宣判質量還是從觀賽體感來看,總決賽G2和G3的吹罰質量確實不高。”在G2比賽中,採用了歐洲裁判、亞洲裁判、中國裁判三位不同風格裁判共同執裁的模式,結果三人尺度明顯不一,把比賽吹得格外凌亂,嚴重打亂了比賽的流暢度。
水平較高的保加利亞裁判在G2比賽後回國,不少人對此感到疑惑。從實際情況來看,留下的土耳其裁判和亞洲的兩位裁判水平確實不高。G2的裁判組合包括歐洲、亞洲和中國裁判,這樣的搭配導致吹罰格外混亂,皮毛犯規、空氣犯規的情況屢見不鮮,把比賽吹得支離破碎,毫無流暢性和觀賞性。本應兩個小時結束的比賽,硬是打到了兩個多小時才結束。
在這組裁判中,本土裁判閆軍的表現尤為糟糕。他不但吹罰質量差,還頻頻搶鏡洋哨。作為副裁,卻表現得像個主裁一樣,顯得十分張揚。這種行為嚴重影響了比賽的正常秩序和觀眾觀賽體驗。
G3比賽的吹罰問題則表現為先緊後松。第一節沒打多久,就分別吹了胡金秋和奈特犯規。然而,從第二節開始,執法尺度突然變得寬鬆,一些明顯的犯規動作都不吹。比如林秉聖拍打陳盈駿、孫銘徽打手雷蒙以及範子銘被卡爾頓肘到脖子等動作,裁判都沒有進行吹罰。G3的裁判彷彿默認了各種犯規行為,這使得吹判失去了公平公正性。
正因為如此,媒體人付政浩才會對G2和G3的裁判進行炮轟。他覺得這樣的判罰水平根本無法保證比賽的公正性和觀賞性,對球員、球隊以及球迷都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。
不僅媒體人對G2和G3的比賽判罰有意見,球迷們也紛紛表達了不滿。很多球迷認為,北京隊在G2和G3的比賽中吃了暗虧。一些球迷甚至表示,如果G2和G3是由保加利亞裁判霍羅佐夫執裁,比賽結果可能會不一樣。
俗語說:“不以規矩,不能成方圓。”在體育比賽中,公平公正的判罰是維護比賽秩序、保障運動員權益的基礎。總決賽這樣高水平的賽事,裁判的判罰質量至關重要。如果裁判不能保持一致、公正的執法尺度,就會嚴重影響比賽的觀賞性和公正性,甚至可能改變比賽的最終結果。
籃協應該重視這些問題,對裁判的執法情況進行深入調查和評估,加強對裁判的培訓和管理,提高裁判的業務水平和職業素養。只有這樣,才能保證比賽的公平公正,讓運動員在公平的環境中競爭,讓球迷欣賞到高質量的比賽。